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是乡(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农委。主要承担着辖区内农村经济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的职能,并直接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吉林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吉林省农村审计条例》、《吉林省信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等八部农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其宗旨是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具体职能是:
土地承包管理:双层经营体制改革实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
农民负担管理:农民负担审核备案、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农民负担案件查处和信访处理;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登记、产权变更审核、产权纠纷案件查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管理;
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制度实施、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队伍管理、农村财务电算化实施;
农村经济审计: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计、乡村干部离职审计、乡村统筹提留款审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村经济政策实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设立审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示范;
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经收支监测、农民收入与负担监测、农经统计信息管理、农经数据分析、农经统计体系建设、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及统计报表;
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农经“绿色证书”管理、农经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农经业岗位培训;
农经法规政策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