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市政府工作部门

县区、开发区

东丰县 东辽县 龙山区 西安区 经济开发区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东丰县和东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初步设计的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4 16:51 信息来源:辽源市黑土地保护检测中心(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根据专家组出具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设计文件基本满足储备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原则同意申报项目作为东丰县和东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情况如下: 

  一、东丰县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东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0-220421-04-01-153683)。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共计56.3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4.2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2.1万亩。 

  2.建设内容:田块整治84270亩,地力培肥563000万亩,衬砌明渠(沟)543.31公里,农桥98座涵,洞1343座,机耕路1408公里,岸护防护工程25216米。 

  (三)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东丰县东丰镇、二龙山乡、横道河镇、黄河镇、南屯基镇、三合满族朝鲜族乡、沙河镇、大阳镇、拉拉河镇、小四平镇、杨木林镇、那丹伯镇。 

  (四)建设期限 

  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3127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4700万元、省级资金657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符合《关于做好农业领域2025年“两重”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六)项目建设单位 

  东丰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 

  二、东辽县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东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7-220422-04-01-853939)。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 

  总建设规模共计30.6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10.6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万亩。 

  2.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田块整治6717亩,地力培肥259800亩,衬砌明渠(沟)212.668公里,水闸18座,农桥6座,涵洞290座,机耕路341.715公里,岸坡防护工程2911米。 

  (三)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东辽县辽河源镇、白泉镇、建安镇、金州乡、云顶镇、甲山乡、泉太镇。 

  (四)建设期限 

  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3106.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9440万元、省级资金3666.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符合《关于做好农业领域2025年“两重”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六)项目建设单位 

  东辽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三、相关要求 

  (一)东丰县和东辽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设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计工作管理制度,督促设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初步设计报告,严格按标准规范开展设计,不断提高设计质量,为加快最终审批奠定基础。 

  (二)东丰县和东辽县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前期工作,要充分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合理确定建设内容、科学把握建设重点作为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的基础,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要放在田内”的部署,对照“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等基本要求,原则上不得用于田、水、路、电、林、土之外的建设内容,如晒场、机具棚舍、烘干设施、智能化信息化、病虫害检测、农技推广、运营管护等,务实设定建设标准,切实优化投入结构,严格控制田间道路投资比例,优先推进田块整治等田间工程,真正把耕地质量提升上去。 

  (三)东丰县和东辽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待项目任务指标确定后,根据实际任务情况,对高标准农田“建什么”“在哪建”“怎么建”,应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村级组织、乡镇政府的意见并作为重要依据,严禁出现“毁山造地”“毁林造田”等现象。 

  (四)东丰县和东辽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待项目任务指标确定后,根据实际任务情况,在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数量、位置、内容的基础上,科学规划、统筹布局,结合区域农业生产实际和发展要求,充分考虑水系分布,压实项目选址方案,集中连片推进项目建设,做到与自然资源、水利、交通、电力等各部门规划相衔接,新建项目与改造提升项目相结合,由急到缓依次确定建设顺序,组织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相应调整后,重新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同时,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五)待项目任务指标确定并最终批复后,东丰县和东辽县农业农村局要抓紧开展项目实施各项准备工作。工程开工前,对涉及建设征地、水土保持、各类保护区等相关建设内容,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确保工程顺利开工。同时,按照《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中明确以工代赈要求的通知》(吉发改代赈联2023[495]号)文件要求,研究落实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 

  (六)东丰县和东辽县农业农村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 

  附件:东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表、东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表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4日

初审:张楚

复审:于学峰

终审:杨志勇 

(责任编辑:袁赫潞)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