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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序号十二)
发布时间:2025-08-11 14:50 信息来源:农业科

  根据《辽源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现将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二)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推进滞后。按照《辽源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版)》要求,2023年底全面完成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督察发现,截止2024年5月20日,辽源市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按年度细化后分解为59个子项目,完工45个,未完工14个,完工率76.27%。辽源市清洁取暖项目还存在中央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中央专项资金到位8.64亿元,仅拨付4.00亿元,拨付率46.31%。地方配套资金7.50亿元,仅拨付3.3414亿元,拨付比例44.5%。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辽源市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达到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要求。提高清洁取暖项目资金执行率,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整改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对未完工的子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和时间表,清洁取暖项目各建设单位确保2025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定期联合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四、整改效果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的农村生物质成型燃料推广基金(城区)项目于2023年11月29日通过竣工验收,2024年9月,通过国家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辽源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2日 

  联 系 人:郭长顺 

  联系电话:3297019 

  联系地址:辽源市龙山区新阳路78号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袁赫潞)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