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2025〕19号)要求,辽源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东丰县2025年育苗中心项目进行实地复核验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东丰县育苗中心项目建设主体为吉林省新恒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点在东丰镇湾龙村,建设内容为新建棚室8栋、面积19.85亩,其中苗床面积5028平方米,配套喷淋、施肥、杀菌、灭虫、智能温湿度监测、通风、卷被、远程控制系统等设施设备。全年育苗能力1000万株以上。评估项目投资1348.36万元。
公示时间至11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反馈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材料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逍一 联系电话:0437-3297028
邮箱:yytcfwzx@163.com。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6日
初审:张逍一
复审:姜爽
终审:宋伟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