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吉林省“新农人”首批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农人函〔2025〕5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新农人”队伍建设,赋能乡村高质量发展,辽源市组织开展了“新农人”首批遴选认定工作。现将160名拟认定人选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下同志是否符合“新农人”认定标准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辽源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新阳路78号
邮编:136200
电话:0437-3297018
公示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9日
初审:张玉秋
复审:陈楠
终审:王德福